本人女,22岁。地址重庆九龙坡。 2013年,3月份在网上认识一名男,26岁 。我们网恋了,一直没见过面 ,他有理由我们暂时不能见面,我也相信了他。期间以各种理由向我要过多次钱,总计9400元。直到今年2014年4月份 发现他和另一名女生,21岁也成了男女朋友。他瞒着我和别人也在一起并且向那名女生也借了1000元。那名女生找到我,我们知道 我们被骗了。他以恋爱关系向我们借钱。我们都没见过他,但是有他的QQ,电话,以及我们给你汇钱的单据。不想继续被他骗,或是有其他人被骗。我们可以去公安局告他吗? 需要提供哪些证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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